宣传部
青宣网   2004-07-01 18:45:59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制订部年度重点工作责任目标,并督促落实;负责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的督查、考核;办理各类督查件;协调、指导全市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调查研究。起草综合性文稿,编辑和发行内部宣传刊物;负责文秘、信息、会务、档案、信访、保密、财务、车辆、接待等工作。

  
(二)干部处

  协同市委有关部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市管干部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宣传文化系统处级干部的任免备案;对各区市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审核意见;负责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文化系统拔尖人才的评选和管理;负责全市社科、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推荐;组织开展部机关及部属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宣传干部的培训。

  (三)宣传处

  拟订和协调全市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规划;开展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反映城区、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协调指导各区市党委宣传部做好区街和农村的宣传思想工作,评选表彰先进;组织全市重要先进典型的推荐上报和宣传工作;负责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审核与报批;承担市国防教育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新闻出版处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新闻出版工作;制订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重点图书出版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图书、报刊、音像市场的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负责中央、省新闻单位驻青记者站(社)的设立审批和联系工作;组织协调接待外地来青采访的记者;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新闻出版队伍建设。

  (五)党员教育处

  拟订全市党员思想教育年度工作意见,组织开展全市党员思想教育活动;调查研究全市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及党员思想教育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党员思想教育工作经验;组织编写党员思想教育教材;负责培训基层党校专、兼职教师和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工作干部;指导基层党员教育阵地的建设、管理与使用;组织推荐优秀党员,宣传其模范事迹。

  (六)文艺处

  指导、协调全市文化艺术工作;组织指导重大的文化活动、文艺精品生产和群众文化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组织"青岛市文学艺术奖"的评选和表彰。


  (七)理论教育处(挂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牌子)

  组织指导全市理论教育、研究和宣传工作;部署各级干部的理论学习计划;总结推广理论学习经验,评选表彰先进;督查各区市党委、工委和市直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同市委组织部考核市管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承办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市委常委读书会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编写并推荐理论学习材料;负责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社科重点项目;协调市委党校、市社科院、各高校及有关部门开展理论研讨;指导、协调全市社科理论队伍建设和新闻宣传部门的理论宣传工作。

  (八)高校教育处

  指导、协调全市高校德育工作;对高校德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师生思想动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总结、交流高校德育工作经验,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指导青岛地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优化学校、社会、家庭育人环境的工作;指导青岛地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工作。

  (九)企业政工处

  拟订全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总结和推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先进经验,评选表彰先进;开展调查研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并向领导提供信息;组织政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负责高级政工专业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工作。

 

 下一篇:

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