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青岛摄制” 扶持“青岛出品”

来源:青岛日报发布时间:2022-02-11 16:41
《青岛市推动影视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出台,探索城市与影视产业协同发展新路径
 

2月10日,《青岛市推动影视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正式发布。作为“电影之都”的青岛,近年来电影产业发展迅猛,东方影都已经成为国产电影工业化的重要基地、首选场景,以《流浪地球》《巡回检察组》《送你一朵小红花》为代表的一大批青岛摄制作品更使得青岛成为影视产业的热土。随着《若干政策》的出炉,青岛影视产业即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为城市与影视产业之间有机互动、协同发展探索新的路径。

更精准,更专业

《若干政策》指出,青岛要在已有的影视产业基础上形成“1+N”影视基地(园区)布局,以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为龙头,带动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影视产业园区,不断推出影视精品,催生一批知名影视企业。要着力推动影视元素在城市形象、产业布局、文化品牌、市民生活方面的深度渗透,打造影视拍摄之城、影视文化国际客厅和中国北方影视旅游目的地,逐步形成影视人才聚集高地。

为了实现这一系列目标,《若干政策》制定了专业、精准的扶持政策。其中就提出,在青岛拍摄期间所发生的住宿及有关摄制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凭合法有效凭证,据实给予20%-40%的补贴,每个剧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政策针对青岛旅游旺季客房价格普涨,为大型剧组进行了精准的扶持,“把原本的吃住行、服化道补贴精准地聚焦到住宿补贴上,充分考虑了青岛住宿成本季节性浮动较大的现状,有力地吸引大制作团队进入青岛。”同时,《若干政策》还包含对拍摄取景地的奖励措施——规范影视拍摄取景地管理,实行申报和入库管理制度,对年接待剧组数量累计5个以上或拍摄天数累计30天以上的入库取景地,可给予10万元奖励。青岛拥有藏马山、胶州电影公园、莱西青山湖等众多影视拍摄基地,也有散布在各区的网红打卡地,在新政指引下,青岛拍摄的影视作品无疑将充分呈现取景地的自然风光、人文特色,而青岛的影视服务也将强势升级,成为国内“剧组友好型城市”的代表。

结合特色,合力扶持

随着影视产业发展,近年来国内城市纷纷推出扶持政策。《若干政策》既借鉴了其他城市的优秀政策,也结合青岛实际大胆创新。“奖励青岛出品的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在国内重点视频网络平台播出的网络电影、网络剧,可按其与平台分账、购播交易额、播放量或热度值等指标,给予主要出品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在国内重点视频网络平台播出的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网络微短剧等,可按其与平台分账、购播交易额等指标,给予主要出品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这项政策里对网络电影、网剧的扶持抓住了当下网络影视的热点。分析人士指出,青岛有古麦嘉禾为代表的短视频内容头部公司,“网络微短剧”的扶持对于吸纳编剧、表演人才有着精准的吸引作用,在影视产业流媒体化大潮的当下,扶持政策将对短视频团队起到内容升级、体量升级的催化作用。

票房是影视作品的硬指标。如何对票房过亿元作品充分奖励,又对中小成本作品给予支持?《若干政策》指出,奖励青岛出品的优秀电影项目,对获得国际A类电影节及奥斯卡主要奖项或提名的电影,可给予主要出品方不超过600万元的奖励;对票房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电影,按票房的3%,给予第一出品方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业内人士结合山东省、青岛市以及西海岸新区的奖励政策进行测算,一部票房破亿元的“大制作”,拿到的省、市、区奖励将高达千万元,这将极大鼓励影视作品在青岛立项、青岛出品。另一方面,对于中小成本制作,迈过500万元票房门槛后得到的奖励,也可以满足启动下一部作品的资金需求,新政对青岛影视产业持续出新、高效运转有着稳定调节的作用。新政的推出,势必提升青岛影视内容创作生产水平、影视工业化生产能力、产业发展服务水平,对青岛影视产业形成上升合力。


记者: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