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 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来源:青岛日报发布时间:2018-10-11 09:35

   昨日上午,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和全省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张江汀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扎扎实实把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张江汀指出,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是在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时期,在全面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0月9日召开的全省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全面推进省级机构改革作了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在全省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做好我市各项机构改革任务。
 

   张江汀强调,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是贯穿机构改革全过程的一条红线,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在推进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中落实党的领导、体现党的领导。要精心组织实施,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机构改革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机构改革要求,深入研究、精心谋划,用好用足中央赋予的自主权,立足我市实际和基层特点,更加突出民生,强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研究论证,做到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要严明纪律要求,始终把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牢记心头,坚决服从改革、支持改革、配合改革,对机构改革的各项纪律要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贯彻,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持零容忍,该问责的问责,该查处的查处,确保机构改革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付诸实施,顺利推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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