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宁波舟山三地建立跨地域协作机制

聚焦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青岛日报发布时间:2024-04-10 10:45

  本报4月9日讯  9日上午,青岛市检察院联合浙江省舟山市检察院、青岛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在青岛举行协作机制签订仪式,建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探索加强跨区域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反馈、工作会商、联合办案及生态环境修复等协作,共同推进海洋保护治理现代化。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德智,青岛市检察院检察长段连才,青岛海事法院院长吴锦标,宁波海事法院院长杜前,舟山市检察院检察长糜方强出席活动。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青岛、宁波、舟山三地共建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是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海洋合法权益、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创新实践。下步,三地将以协作机制签订为契机,坚持互学互鉴,共商共议跨区域海洋司法保护的难点问题和解决路径,更好打造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的美丽海洋;聚焦高水平“平安海洋”、高水平对外开放、高水平科技创新,找准服务保障经略海洋的切入点着力点,凝聚跨区域司法保护的更大合力;建立健全联络协调、司法协助、案例研讨、理论调研、数字法治、普法宣传、人才培养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机制,促进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新发展。

  近期,青岛市检察院与青岛海事法院联合办理了多起跨舟山、青岛两地海洋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与宁波、舟山开展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联合修复工作。在司法实践中,青岛、舟山和宁波等地跨区域委托专家开展鉴定评估工作日益频繁,法院、检察院之间经常存在相互分享专家资源和借助办案力量的情形。为进一步强化司法审判和检察监督衔接,加强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青岛市检察院发起了建立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倡议。

记者: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