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5-12-09 18:45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青宣发〔2013〕3号)、《青岛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青思政职字〔2013〕1号)和《关于青岛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评定工作的补充通知》(青思政职字〔2014〕5号)精神,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推荐、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审定,拟授予尹丽霞等111人相应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方式

采取网上公示和所在单位公示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公示地址为青宣网(www.qdxc.gov.cn)。各有关单位要在办公区域或官方网站的显著位置公示本单位通过评审人员的名单。

      二、公示时间

      2015年12月9日至12月17日(非工作日除外)。

      三、举报方法

      公示期间,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的,可向相关区市、各单位政工职评办公室反映,也可直接向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来电来函须署真实姓名,并具体说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涉及反映问题的细节,如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事实要清楚明了,以便及时调查取证。

      青岛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地址:香港中路11号;联系电话:85911713;邮政编码:266071;电子邮箱:qdzgzc@163.com。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青岛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
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

附件:公示人员名单 
http://vip.qingdaonews.com/2013/03/qxw/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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