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青岛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方案

来源:宣传教育处发布时间:2022-07-27 16:57

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青宣发〔2019〕2号)、《关于青岛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青思政职字〔2019〕2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资格审查阶段(7月)

(一)学习政策。各区、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及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企业政工专业人员职务资格评定政策规定,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标准条件,熟悉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增强工作透明度和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摸底审查。严格按照参评范围、标准条件和相关政策,认真开展申报前摸底审查,确定今年符合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定人员名单。对思想政治工作岗位认定,将是否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作为评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的唯一标准。非企业编制人员不得参加政工专业职务评定。

二、考试阶段(8-9月)

(一)考试确认。申报评定各级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定职人员除外)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政工专业知识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申报评定政工专业职务。年满45周岁(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申报人员,实行开卷考试。

(二)考试安排。考试时间拟定于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党建、近现代史、时事政治、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经济学、市场经济、现代企业管理、企业文化、法律基础知识、心理学、文学等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统一教材,日常学习资料请登陆青岛宣传网(www.qdxc.gov.cn)企业政工职称栏目中下载学习。

考试题型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正误题三种类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有资格申报参加相应专业职务资格评审,不组织补考。申报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人员须按照要求现场撰写一篇不少于1200字的论文,加试论文不计分,只作为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判其是否具有任职资格的评审依据之一。

(三)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将对考试成绩进行核查,并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三、申报评审阶段(10月—11月)

(一)材料申报。各区、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及企业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试合格的申报人员呈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和公示,符合条件的送交市职称办。

(二)专家评审。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适时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全市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审会,对申报人员进行最终评审。

(三)结果公示。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将采取网上公示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对评审结果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各相关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出具报告并加盖公章,上报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

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公布任职资格名单,并向获得任职资格者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各区市、各单位对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各阶段工作要严格把关,确保时间、进度和评定质量。整个评定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自查和总结,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请各主管部门、单位于7月26日(星期二)至29日(星期五)期间登录http://bfsyzp.huikao8.cn/,统一为本年度报考人员报名考试,并上传一寸浅色底证件照。报名考试要严格遵守有关时间规定,逾期不再组织补报。各主管部门、单位仅有一个授权报名账号,请报名前联系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获取。根据上级要求,如有其他政策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记者: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