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担当 创新体制机制 以改革攻坚精神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来源:青岛日报发布时间:2021-11-09 10:46

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全方位、综合性的评价,是目前公认的竞争力最强、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国字号”城市品牌。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升级版”,是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创建。相比于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更注重先进性和引领性,主要适合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创建水平领先的城市开展,能够充分展现中国人民的高素质和中国城市的高水平,为加强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提供中国经验、作出中国示范。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响亮提出“势在必得、势在必创,创则必成”目标要求,确定“争当试点—争取参评—争创典范”“三步走”创建思路。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坚决扛牢牵头责任,坚持用改革“冲击钻”破解典范城市创建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以前所未有的工作力度,推动创城工作由常规铺开向全面创新推进。目前,青岛已被中央文明委确定为13个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试点城市,市委主要领导代表我市出席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班并作了题为《擦亮文明城市“金字招牌”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发言。主要做法如下——

坚持顶层设计,强化顶格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进,连续4次召开动员部署会、调度会,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出席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升城市品质工作推进会,强调要以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为抓手,实现更高水平宜居宜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将“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列入“十四五”规划,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采取“四不两直”督导、召开区市专题会、集中约谈、纪委监委专门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题视察等多种形式,层层传导压力,逐步建立起顶格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创新考核办法,树立鲜明导向。一是开展月度测评考核。在区市层面,每月组织第三方和行业主责部门对10个区市进行测评,并在媒体公布排名,成绩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年度专项考核。在街道层面,组织对市内7个区51个街道实地测评,根据成绩排名评出“十佳”“十差”,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名的街道,给予文明单位降级直至摘牌处理。二是开展专项观摩评比。组织行业主责部门,对7区创建点位现场点评打分,推动比学赶超。

坚持以督促改,着力攻坚克难。一是加强协同联动,抓好日常督导。聚焦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周边、背街小巷环境秩序脏乱差等热点难点问题,成立4个督导组每日督导,市级主责部门成立7个专项督导组包干7个区,每周2次专项督导,建立问题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100余个。二是强化舆论监督,推进问题解决。提高问政频次和规格,在市广播电视台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专题问政9期,在《青岛日报》开设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专栏专版,集中曝光问题1100余个,督促整改解决问题800余个。

注重机制赋能,凝聚创建合力。印发创城测评体系责任分解方案,将9个项目、72项内容、140条标准分解到全市100余家责任单位。一是创新文明单位联创共建机制。组织发动全市2000多个文明单位,在驻区开展包街道社区、包重要路口、包重要场所的常态共建活动。二是完善人人参与全民共创机制。开展“志愿服务让岛城更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发布《爱青岛 让青岛更美好》倡议书,凝聚起“全市总动员、共创典范城”的强大合力。举办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志愿者誓师大会,动员全市志愿者积极参与创城,掀起创建热潮。三是建立工作信息直报共享机制。编辑《工作专刊》26期、《工作动态》33期,及时报送市文明委领导和成员单位,提供工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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