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文明条例 弘扬文明新风

来源:青岛日报发布时间:2023-03-29 10:58
青岛严格落实《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城市街头,文明街景、文明行为随处可见;斑马线前,市民按照交通指示灯有序通行;公交车上,爱心司机热情为乘客提供服务;道路两旁,公益广告成为一道美丽风景……文明是一座城市最好的“名片”,文明行为的养成需要广大市民的共同参与。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行为,推动社会进步,青岛制定并实施了《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年来,青岛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规定,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让文明新风深入人心。

  强化宣传普及

  广泛弘扬文明规范

  青岛积极运用各类平台对《条例》进行集中宣传,扩大文明行为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引导广大市民学习文明礼仪、遵守文明规范。

  积极推广工作经验。《条例》实施后,市文明办运用多种形式渠道、利用各种场合,宣传《条例》,介绍经验。在各媒体平台开设“小细节大文明”“青岛好声音”等栏目,宣传《条例》内容和文明规范,传播文明正能量。

  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持续开展“您懂得·别忘了”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在《条例》涉及到的文明出行、文明用餐、文明旅游等方面,从常见易犯、小而具体的不文明行为切入,用温馨提示方式宣传倡导文明礼仪。

  开展公益广告宣传。设计制作“您懂得·别忘了”“文明出行·从我做起”“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等系列公益广告,在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刊载,使公益广告融入城市景观、走进群众生活。

  推进贯彻执行

  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青岛强化贯彻执行,按照《条例》对典型选树、志愿服务、诚实守信等文明行为的规范与倡导,将文明行为提升融入文明创建日常。

  评选表彰道德模范。不断健全文明市民、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礼遇关爱机制。截至目前,共评出“感动青岛”道德模范223名、文明市民1300名,推出105名中国好人、578名山东好人,4人当选全国道德模范、5人获提名奖,42人当选全省道德模范。开展道德模范关爱帮扶活动,出台《青岛市“感动青岛”道德模范管理办法(暂行)》,举办全市道德模范座谈会、记者见面会,邀请道德模范参加新春茶话会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化落实《青岛市志愿服务条例》等配套规章制度。与市人社局沟通协调,将志愿服务工时纳入《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截至目前,全市注册志愿者244万余人,志愿服务组织1.5万余个,涌现出宋桂华等一批全国“四个100”等先进典型。不断深化诚信建设。协调市发改委等部门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配合发改、法院、税务、城管等部门出台多个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重要文件。

  同时,深入开展文明旅游。举办“文明旅游、你我同行”等文明旅游实践活动,组织“爱岛城风格 讲文明新风”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十进活动。深化文明交通工作。组织“守护生命 幸‘盔’有你”等行动。广泛开展文明餐桌。举行全市“反对浪费、健康生活”文明行动启动仪式,组织“光盘行动”“公筷公勺”实践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开展“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创新形式把破除陈规陋习同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紧密结合。

  夯实实践基础

  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青岛还充分发挥市文明办等部门的组织指导、联络协调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持续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夯实践行《条例》的基层基础。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召开市文明委全委会议、创城推进会议,顶格部署调度。加强城乡统筹,推动创建领域向县级市延伸。加强督促检查,经常化实地指导,组织区市月度测评、“回头看”暗访督查。广泛开展“人人动手 洁净家园”活动,深入推进“文明青岛随手拍”工作,“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氛围更加浓厚。

  深化文明村镇创建。以实施村庄布局优化调整为契机,积极探索新时代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路径。到涉农区市开展调研座谈,围绕重点内容,强化督导培训。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全国文明村镇18个,省级文明村镇244个,市级文明村镇525个,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覆盖率达99%。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履行社会责任和参与文明创建作为主要内容,强化日常创建指导和监督考核,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整体形象。强化示范引领,印发文明单位联创共建通知,调度发动2000多个文明单位包街道社区、包重要路口、包重要场所,广泛开展联创共建活动。加强行业典型培树,联合卫健部门开展“青岛好医生、青岛好护士”等评选活动,提升窗口行业文明优质服务水平。

  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若干措施》,选树命名青岛市首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基地17处。联合市妇联等十部门发起“最美家庭”等家庭典型寻找活动,选树典型350户,深入挖掘践行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家庭典型,联合市爱卫办等四部门评选命名“无烟家庭”4191个。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弘扬家庭美德 共建文明家庭”文明家庭创建、“颂党恩 传家风”文明家庭事迹巡演巡讲等喜闻乐见的活动。

  深化文明校园创建。组织对往届全国、省、市级文明校园进行复查,779所复查合格,新命名35所市级文明校园。举行“百校同声颂党恩”青岛市文明校园歌咏活动“云”展示,开展“文明礼仪进校园”活动,组织评选“您懂得 别忘了”校园情景剧优秀作品22部;组织百户文明家庭、百所文明校园风采展示,分别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客户端、青报在线开辟专题专栏展示家庭、学校典型,制作大型融媒体直播节目《家在青岛》240期。


记者: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