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艺术青岛建设的意见》

来源: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处发布时间:2023-10-30 10:0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建设艺术城市,推动人文青岛享誉世界,2023年10月12日,市委宣传部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印发《关于推进艺术青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建设艺术城市出台专门文件,这在全国屈指可数。《意见》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注重总体规划,美化城市居住环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更多美术元素、艺术元素应用到城乡规划建设中”的指示要求,《意见》注重将艺术融入城市建设规划,加强城市建筑、景观公园、历史城区等艺术品质管控;鼓励将艺术融入社区生活,因地制宜建设有特色、高品位的公共文化空间。城市规划和城市艺术相互促进,共同构建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

  二是优化公共设施,扮靓城市艺术形象。公共设施是城市美学的载体,也是城市文化的窗口。《意见》鼓励用艺术赋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深入挖掘城市人文资源、梳理历史文脉,加大重大艺术设施建设,将越来越多的美术元素融入公共空间,以艺术的方式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整体形象和发展品质,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三是培育艺术品牌,提升城市文化品质。艺术品牌对内具有凝聚力和渗透力,对外具有辐射力和感召力,同时对社会的经济发展具有提升和推动的作用。《意见》坚持品牌牵引,树立品牌化建设理念,发挥艺术资源比较优势,打造东亚文化之都、电影之都、水彩之都、戏剧之城、博物馆之城、音乐之岛、书香青岛等城市品牌。

  四是坚持数字赋能,焕发城市新魅力。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来临,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技术快速发展和应用,场景数字化引领艺术城市的变革潮流。《意见》坚持数字赋能,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鼓励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效能,加快艺术产业数字化发展,更好发挥创意引领和科技支撑作用,以数字化赋能艺术青岛建设。

 

记者: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