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评选“十大最美母亲”

来源:青岛日报发布时间:2017-04-11 09:59

今年5月14日是母亲节。昨日,市妇联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青岛市“十大最美母亲”评选活动,即日起至本月21日接受社会推荐。

据悉,评选活动采取社会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社会推荐应由家庭成员、居民或他人直接向市妇联进行推荐,被推荐人须符合评选条件,且经其所在街道妇联同意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候选人。4月21日至5月5日为评审及公示阶段,将根据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评定,提出“十大最美母亲”候选名单,在青岛妇女网、青岛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后人选。母亲节期间将对2017年青岛市“十大最美母亲”予以命名。

据悉,社会推荐人应将推荐表、事迹材料、事迹简介一式2份,于4月21日前报送市妇联宣传部。联系电话:85911636,电子邮箱:qdfl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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