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强大民意支撑

来源:青岛日报发布时间:2020-04-29 10:19
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强大民意支撑 
——“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民声倾听主题活动社科界专家学者研讨文章摘登

编者按:目前,全市正在开展“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民声倾听主题活动(以下简称“三我”活动),听民意、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强大民意支撑。市社科联发挥桥梁纽带和聚智咨政为民作用,组织我市社科理论界专家学者积极从学理角度对“三我”活动进行分析,解惑释疑;围绕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开展探讨,出招出声。现将部分专家学者的文章摘登如下。

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青岛实践

青岛市社会科学院城市所副所长、研究员 冷静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习近平总书记系统总结社会治理经验,把握新时代社会治理规律提出的创新概念,标志着党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已经有了更高标准的战略设想。青岛正在开展的“三我”民声倾听主题活动,明确提出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理念,这是青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突破,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的题中应有之义。

既然是共同体建设,那么就意味着社会治理各成员之间具有平等的主体地位,也意味着各主体的命运共担、利益共享、责任共尽、未来共赢。当代中国的社会治理将迈向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共同治理的崭新局面,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强调的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注的就是对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关切和回应,提倡的就是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共同的主体性、责任感,突出的就是社会治理的行动实践和地方试验。

目前来看,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主要有三个关键点:一是党建引领,二是制度保障,三是落实于基层。具体来说,需要坚持顶层设计型改革和问题倒逼型改革相结合,既要总结社会治理发展规律,通过自上而下的途径推进制度建设,也要总结全国各地在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及时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纳入国家政策体系中。例如,北京市针对基层治理面临的难题,推进“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和“接诉即办”改革,取得了很好效果,得到中央领导肯定;浙江省桐乡市开展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建设,被中央政法委定位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内蒙古阿拉善盟根据当地社会治理面临的现实矛盾,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经费补助,引导农牧民组织起来成立草原“都贵楞”,成为一支巡防自治力量,为守护草原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社会治理创新的典型经验,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在基层的重要实践和在地方的重要试验,为我国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必要补充。从这个意义上说,青岛的“三我”活动通过听民意、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等方式营造“全市一家人,有话好好说,有事好商量”的浓厚氛围,具备了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典型价值,是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在青岛的具体实践。而如何继续深化这一实践探索,需要我们在以下几点集中发力:

一是要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优势,推动治理主体从“多中心”向“一核多元”转变。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机制,强化镇(街道)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提升党员干部引领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的能力,实现党组织领导功能与群众组织社会治理功能的良性互动。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进一步深化“莱西经验”,把群众路线贯穿到基层治理各个环节的体制机制健全起来,确保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

二是要强化政府的依法行政。必须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赋权赋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赋予镇(街道)相对完整和独立的行政权以及相应的执法权,优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完善网格化管理,构建“反应灵敏、处置有方、精简高效”的基层管理体系。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范围,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手段,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便捷化,构建专业化、智能化、便捷化、优质化基层服务体系。

三是要强化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要不断创新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不断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不断健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努力搭建各级、各类网络问政平台,完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和听证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评议权。坚持广纳民智、广聚民力,让群众更加充分地享受民主权利,在法律保障下议事、主事、监事,体现主人公的尊严和自豪。

四是要强化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必须要健全开放多元、共建共享的社会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科联、科协等各类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引领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建设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度,形成新时代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切实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导向作用和带动功能,健全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构建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共治格局。

打造地方政府创新的青岛新品牌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教授 孙法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同人民风雨同舟、血脉相通、生死与共,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离开了人民,我们就会一事无成。青岛人民深爱着青岛这方热土,对这座城市有着极高的自豪感与荣誉感。“三我”活动的开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是青岛市委市政府在“学深圳、赶深圳”中锐意创新、开拓进取的重要创新实践,对落实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重要部署、打好15个攻势,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具有重要意义。

“三我”活动有助于“搞活一座城”。城市中的社会民意既包含了社会公众对于城市发展的真知灼见,又包含了社会公众对于这座城市的一些担忧与不满。通过“三我”活动,能够使广大社会公众为城市发展积极建言献策,让青岛这座城市的思想活起来;能够在社会中凝聚共识、传递正能量,让青岛这座城市的社会活起来;能够促进青岛市政府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让青岛这座城市的机制活起来;能够激发市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城市发展提供万花筒般的创新思维,让青岛这座城市的创新活起来;能够提升青岛的市域社会治理能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让青岛这座城市的经济活起来。

“三我”活动有助于“温暖一方人”。青岛市在“三我”活动中非常重视营造一种家的味道、一种爱的氛围、一种暖的环境。“全市一家人,家里的事家人商量着办”“有话好好说,有事好商量”等理念的提出,民意的诉说、民怨的化解、民生的改善,全市一家人理念的确立,让在青岛这方热土上生活与工作的人们有了家的温暖,感受到党和政府关心与鼓励所带来的温暖,而这势必会增强广大岛城人民对于青岛这座城市的认同感、家园感、归属感,增强广大岛城人民对这座城市的深情厚爱,势必会把对青岛的深情真爱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激发起岛城群众工作、生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势必会进一步激发出这座城市发展的活力与潜力。

“三我”活动有助于构建青岛城市命运共同体。“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三我”活动使岛城人民看到了青岛市委市政府的责任与担当,看到了把人民放在心中的表现。各级党委政府充分了解岛城人民的意见、想法与不满,通过凝聚共识、上下同心、干群一心、拼搏实干、共谋发展,在有效防止广大岛城人民变成沉默者的同时,也有效防止青岛市各级党委政府走入“塔西佗陷阱”,得到了更多的理解与支持。通过有效沟通交流以及青岛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协调与引导,岛城人民之间的争执与分歧得到有效化解,彼此之间增强信任与理解,多元利益需求得到有效整合,多元价值偏好得以融合与共存。而这不仅增强了青岛城市发展中的开放性与包容性,而且切实将岛城人民多元化智慧与力量转化为城市发展效能,形成了社会治理共同体。

但是也应该看到,“三我”活动作为青岛市党委政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的创新行为,也存在一些有待完善与优化的地方。应强化“三我”活动的制度建设,通过完善民意表达的物质与精神奖励制度,激发岛城人民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通过完善民意表达的保护制度和对报复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保护岛城人民说真话的勇气;通过民意表达的反馈制度建设,增强岛城人民对青岛各级党委政府的信任度。完善民意表达渠道,充分发挥民间、高校中专业民意调查机构的作用,围绕某些敏感问题、围绕社会边缘群体与弱势群体,创建民意表达与维权的绿色通道,实现民意政声的无障碍交流。重视运用科学专业的民意信息分析与处理技术,建立完善民意回应的评估机制,构建科学的民意回应绩效指标体系,实现对青岛各级党委政府民意回应工作的跟踪改进。

新时代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手段的新尝试

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王金堂

在全国上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显著成效,各地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新形势下,青岛市委市政府开展“三我”活动,是弘扬“爱青岛”主旋律,凝聚“家里的事家人商量着办,青岛的问题就在青岛解决”社会共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适应防疫工作需要,听民意、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强大民意支撑的暖心之举,是新时代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手段的新尝试,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

“三我”活动是化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情形下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目前,各地正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个人、家庭和企业在这个特殊时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矛盾,这些问题若不能及时有效化解,不仅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从长远来看还会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因此需要高度重视。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首先要畅通信息渠道,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要说话”十分重要,只有畅通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要求的渠道,才能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精准施策,做到民众有所呼、政府有所应,实现社会和谐。

“三我”活动是汇集民智,实现未来青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青岛是一座具有辉煌发展历史的城市。改革开放以来,青岛作为国家第一批沿海开放城市、山东省经济龙头城市,创造了经济高速发展、城市规模迅速扩张、城市形象光辉绚烂的发展奇迹。但毋庸讳言,进入本世纪第二个十年以来,青岛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和经济发展大潮中,其发展水平与以深圳为代表的一些南方样板城市相比较而言相对落后。当前中国经济已经形成了大城市及城市群间竞相发展的新态势,青岛必须努力奋起,尽快实现新一轮高质量飞跃式发展,才能在各大中心城市间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知政失者在草野”。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开展“三我”活动,问政于民、汇集民智,是进一步理清和调整发展思路、实现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手段和良策。

“三我”活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实践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青岛市作为新一线城市、“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承担了上合示范区建设等一系列重要国家战略,青岛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具有一定的样板和示范效应。开展“三我”活动,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创新实践。利用这个契机,青岛市各级政府部门广开言路、开门纳谏,鼓励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同时拿出真招实策解决人民群众的身边事、烦心事、操心事,及时高效化解社会矛盾,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归属感,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青岛经验”。

创新社会安全阀机制

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青岛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刘黎红

社会是一个由相互联系的部分组成的系统,在社会运行的过程中,相互联系的各个部分既互相交换能量维系着社会的相对平衡,又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紧张和冲突。可以说,不满情绪和紧张的存在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特征和常态。从正向角度来看,不满情绪中含有一定的民意,当它能够在社会认可的习俗或制度中释放出来时,就能起到表达民意、净化空气、避免社会僵化的积极作用。但当不满情绪无法得到有序发泄时,或者它持续积蓄最终超出社会系统的耐压能力,或者它通过谣言、骚乱、报复社会等越轨性出口表达出来,无论前者还是后者,都将对整个社会系统产生消极的、甚至是巨大的破坏作用。

鉴于社会不满情绪存在“双刃剑”功能,一个良性运行的社会通常存在一类制度或习俗,它作为解决社会紧张的手段和渠道,能提供制度化或符合社会规范的出口,将社会或群体成员平时蓄积的不满情绪予以宣泄和消除,从而在维护社会和群体的生存、维持既定的社会关系中,发挥安全阀一样的功能,这就是社会安全阀制度。

“三我”活动的主要活动内容为“广开言路倾听民声、解决问题纾解民怨、提升工作温暖民心”。无论从目标还是内容上来看,这一主题活动都是对社会安全阀机制的创新和功能完善。从机制创新上,它是一个“表达不满——汇聚民意——化解民怨——改善民生”层层递进的、将民众参与社会治理落到实处的、双向互动的工作机制。从功能完善上,它首先发挥了一般意义上的安全阀所具有的引导社会不满情绪有序发泄的浅层次功能。再进一步,它从不满情绪中收集、汇集民意,就民意集中的问题,抓住“事要解决”的关键,强化流程再造、狠抓问题解决,来解决产生民怨的具体问题。更重要的是,它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针对群众较为关注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环保等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让群众在民生改善中共享改革发展红利,从根本上消除民众不满情绪的根源。

民众参与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的必要条件,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的重要表现。当民众的不满情绪在创新性的社会安全阀出口中得以合理表达,最终推动了社会治理变革,这一新型社会安全阀机制就成为了民众参与社会治理、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的有效实践。其助推的内在机理在于:其一,通过“只闻声不见面”这种符合中国民众政治参与心理的做法,创新群众利益诉求和不满情绪表达渠道,线上、线下并行,广泛倾听民声、汇聚民意,聚焦群众不幸福、不满意、不舒服的地方,真正探知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从而把握好创新与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群众提供急需的、有针对性的、精准的公共服务。其二,民众多渠道表达民意,政府倾听民声,进而解决问题、提升工作,在特殊的工作机制里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在协商、合作的双向互动中,将尊重民意、倾听民声作为决策运行的重要环节,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于全部工作之中,切实保障了民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其三,在创新性社会安全阀机制中,当不满情绪有序发泄并最终推动了社会治理变迁,将提高民众的“公我”属性,提升民众的参政议政意识、习惯与组织化参政议政能力。

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三我”活动可谓是一次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性的社会安全阀机制建设实践。它不仅及时地将社会不满情绪引向了制度化出口,而且通过“宣泄情绪——汇集民意——解决问题——改善民生”的层层递进设计,将社会不满情绪成功地转化为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内驱力,化被动为主动,转风险为生机,助推了地方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当然,为了夯实这一局面,还需要让“听民意、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从活动成为常态化制度机制。

以畅通民生诉求通道创新社会治理的青岛经验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汝绪华

城市问题归结起来是人的问题,解决与发展好人的问题,是城市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重民生、察民意、解民忧、汇民智,方能让老百姓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一个城市的文明进步与治理现代化,不仅体现在基础设施、高科技产业园等硬件上,更体现在制度机制与城市文化等软件上。作为新一线城市、“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青岛市在大力提升城市硬件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城市软件的建设,尤其是注重以制度化建设来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在制度软件建设上,“三我”活动无疑是其中最具城市温度的社会治理创新举措。

“三我”活动深刻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国以民为本,民以生为先。”民生就是民心,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决定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国家兴亡。群众路线历来都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所有工作的生命线。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新时代,青岛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到实处,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确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我”活动的目的就是要让大家敞开心扉、说出心声,架起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让广大市民把所想所盼所愿说出来,通过听民意、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增强全市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当好市民群众的贴心人,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强大民意支撑。

“三我”活动构建起了一条“重民生、察民意、知民情、解民忧、得民心”的完整的、畅通的、科学的民意表达与解决机制。公众是现代治理体系的主体,扩大公众有序政治参与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绩效的重要方式。通过“三我”活动,青岛市委市政府直面老百姓的烦心事、闹心事,从而达到察民意、知民情的目的。迥异于其他民意诉求机制,“三我”活动特色鲜明,“我爱青岛”一词清晰地展现了新时代青岛市民的主人翁参与姿态。“三我”活动的亮点在于:青岛市委市政府实实在在地把市民的不满当作爱青岛的一种充满温度的表达而非麻烦制造者,这是一份可贵的勇气与担当。

“三我”活动实现了“化民怨”与“汇民智”的治理思路转变。“三我”活动在政务热线等大数据的支持下,可以及时汇集、处理、反馈群众的民生诉求,民生诉求中的痛点、热点、难点和堵点乃至其变化规律也能够清晰呈现出来,这无疑有利于市委市政府把脉社会矛盾,对症下药。一方面,可以成为收集、汇总民生诉求的制度化渠道,不但能及时提供各种有价值的群众诉求信息,更可以作为社会治理与决策的重要参考,对改善民生、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还具有重要的社会预警功能,能够有效预防热点领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及时发现与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

“三我”活动有助于我们掌握舆论话语权。突发公共事件频发的新媒体时代,舆论话语权非常重要,能否掌握舆论话语权是衡量一个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它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突发公共事件解决的方式,也深刻显示了一个城市政府的治理水平。群众对政府信任与否是检视政府能否掌握舆论话语权的关键,这一点在“人人皆有麦克风”的新媒体时代至为重要。“三我”活动绝不仅仅是创新了公众参与方式、拓宽了公众参与渠道、构建了畅通的民意表达与解决机制,更增进了群众对政府信任的制度化安排。它不仅大大降低了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频率,而且即使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一些“图谋不轨”的自媒体也难以带偏风向,因为群众对自己的政府有信心。因此,持续完善“三我”活动,对于增强群众信任、正确引导舆论、掌握舆论话语权来说,其特有的作用和价值不言而喻。

“三我”活动:有温度、有风度的城市治理新探索

青岛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主任 杨书胜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但也可能更糟糕。一方面,早发现代化国家出现的“大城市病”和后发现代化国家出现的“过度城市化”,可资前车之鉴;另一方面,在当代社会,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生活的干预能力大大增强,人的决策和行为成为比自然更主要的风险来源,人为建构的各种确保安全的制度都有运转失灵的可能。由于人口聚集等原因,大城市可能成为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化解城市风险、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治理创新。

城市治理需要实现由“公”向“共”的转变。从静态角度看,城市治理要构建出政府主导、多元治理格局,实现由单一政府向多元化治理主体的转变,即政府让渡部分空间,让企业组织、社会组织、网络组织和市民个体具有参与城市治理的合法性。对此,学术界分别从市民社会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治理理论论证,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但这并不天然意味着多主体必然高效率,因为实践中涉及各治理主体间的复杂因果链条和微妙互动关系。从动态角度看,城市治理是多元主体采取的一项集体行动,既要纵向上保证政府自上而下垂直的科层体系在解决社会问题和供给公共产品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又要横向上保证多元化治理主体互动沟通、协商决策,提高社会治理的有效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治理创新关键在于如何实现纵向整合与横向协调机制之间的有效衔接,即用何种方式才能推动公众参与并形成有效的社会协商,既激发城市内在活力又强化纵向秩序的合法性。

“三我”活动提供了一种有温度、有风度的市民参与渠道。“三我”活动是一次推动城市居民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新探索。这一新探索主要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注重科技支撑,实现参与手段的创新。为适应防疫工作需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市民开通线上、网上、掌上、云上参与渠道,广而告之,利用网络化手段构建起了公众利益诉求的制度化表达渠道,实现了市民社会参与渠道的网络化和智慧化。第二,民声倾听活动是党的群众工作方法在疫情期间的灵活运用。我党历来注重群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群众的小事当做自己的大事。民声倾听活动目的就是要听到市民在疫情期间的困难和建议,体现了城市治理主体的同理心和人本理念,是一种有温度的治理。第三,政府主动接受吐槽,体现了开放包容自信,是一种有风度的治理。

“三我”活动基本做到了“市民吹哨、部门报到、协商解决、共建共享”。其意义不仅在于大医治未病,敏锐觉察到市民需求和社会风险,使理性的市民需求得到有序解决,使非理性诉求可以通过社会安全阀机制得以宣泄,更在于市民参与的过程性价值,市民在参与城市治理中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感受到被重视,政府则通过参与式治理增强了公民的认同和信任。

制度化的“三我”活动将丰富青岛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内涵。“推动青岛迈向国际大都市之林”是山东省对青岛市提出的最新战略部署。迈向国际大都市,除了需要提高经济综合实力外,城市治理的制度建设也应是题中之义。

城市治理就是通过对城市公共生活的规范化管理,达到维护正常的城市生活秩序、提高城市生活品质的目的。“三我”活动作为特殊时期市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很好地解决了城市治理中的难题。将这一政府与社会协同的措施制度化,将有利于保障社会各方的合作、互通、共享和资源整合,有利于快速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最终建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进而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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