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措施

来源:中国文化报发布时间:2016-04-07 10:41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文化部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天津市持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力度,全市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公共文化活动品牌体系、公共文化服务队伍体系、公共文化产品创作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制度体系,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现了全面健康快速发展。2015年1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办《意见》),为全面加快公共文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市委、市政府的强有力部署下,天津市各相关部门不等不靠,周密组织,主动作为,在全国率先出台天津市《实施意见》,明确细化实施标准,高规格成立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推动全市公共文化工作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率先出台地方实施意见,实现科学引领有序推进
    天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将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作为全市重点工作,纳入市委深改组工作台账,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市人大、市政协高度关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并将《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列为2016年人大常委会调研项目;2015年市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题研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两办《意见》下发后,天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指导相关部门乘势而上、密切配合,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津党厅〔2015〕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四个特点:
    一是标准高。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就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挖掘地域文化特色、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等《实施意见》关键环节做出重要指示。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贺胜,副市长曹小红多次听取专题汇报,亲自研究部署,为《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提供了有力指导。
    二是动手早。早在2014年7月文化部下发《两办意见》(征求意见稿)后,天津市就启动了《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到2015年7月印发实施,前后历经1年时间,天津成为全国第二个出台《实施意见》的省市。
    三是措施实。起草过程中,先后向街镇下发调查问卷234份、实地调研基层站点20余个、召开座谈会10余场,分四轮征求相关委办局,区县政府及文化部门、财政部门意见建议80余条,确保了《实施意见》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得到了文化部专家评委会充分肯定。
    四是效果好。天津市《实施意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整体标准略高于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充分彰显了制度先导的示范引领功能。文件内容涵盖文化、体育、民政等多部门服务范围,强化了改革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并将市图书通借通还、城市书吧等特色工作纳入其中,体现了鲜明的天津特色。针对公益性文化单位活力不足、区县文化发展水平不均衡、社会力量作用发挥不够等现状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提出解决措施。文件下发以来,各区县政府及基层文体传媒部门普遍反映天津市《实施意见》符合时代要求和百姓需求,有较强针对性和实践性,为各地党委、政府做好公共文化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力求形成合力、精准发力
    天津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文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30个市级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区县也成立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市和区县两级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为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专项机制成立后,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审议《〈实施意见〉贯彻落实评估验收工作方案》和《〈实施标准〉评估验收细则》等制度文件,推进基层文体设施建设、文化管理队伍建设、公共文化政策法规制定和区县公共文化建设考核评价等重点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强化资金保障,形成长效稳定投入机制
    2015年底,天津市围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和群众实际需求,率先设立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计5年内市财政将投入专项资金9亿元,区县财政也将按一定比例配套投入。专项资金包括经常性补助、重点项目补助、绩效奖励三部分,专项资金设立后,天津市将对全部街镇、行政村、社区每年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予以补助,从而将有力地保障各项实施标准的推行实施。此外,针对区县投资规模大、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文体设施新(扩)建项目,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至2000元标准予以补助。通过以上一系列的配套支持,着力引导基层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建立科学管用绩效评价机制,确保任务产生实效
    为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天津市进一步加强了《实施意见》落实评估考核,积极协调市绩效办将《实施意见》重点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同时,以天津市《实施意见》后附的《实施标准》为考核指标,协调组制定了《评估验收工作方案》和《评估验收细则》,明确了52条指标的具体评估内容和评估办法,计划于2016年、2018年、2020年分别对区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整个考评将直接下沉到街镇层面,协调组将组织30余个考评组深入到全市240个街镇,重点考核最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情况,并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不断提升考核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确保2020年全市各区县100%达到《实施标准》要求。
    积极深化体制改革,不断激发动力、增添活力
    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文化改革重点任务,天津市坚持以改革为引领,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并取得明显进展。一是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与天津市《实施意见》同步印发的《天津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标准》,在国家《指导标准》的基础上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细化为52条具体指标,其中量化指标多达33条,进一步明确了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基本标准,特别是针对基层一致反映突出文化工作缺乏专职管理人员问题,明确将街镇文化站设置1至2名工作人员,村居文化室设立有财政补贴的公益文化岗写入文件要求,有力推进了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进程。二是持续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文化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工作要求,2015年天津市在和平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四个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全年共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69个。近期天津市相关部门起草了《天津市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三是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以天津图书馆为试点单位,起草制定了《天津图书馆理事会组建方案》、《天津图书馆理事会章程》等制度文件,并于年初召开了理事会成立会议和第一次理事会议,天津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正式投入运行。下一步,天津市将适时启动市群艺馆和自然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水平。四是全面启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下发后,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文广局、市财政局、市出版局、市体育局四部门于今年初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与多个专业院团在惠民演出等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
    高效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确保百姓得到真正实惠
    为推动《实施意见》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天津市相继实施了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确保文化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一是创新推出文化惠民卡。2015年市财政投入2400万元,发售文化惠民卡6万张,用于购买11个市属专业院团的演出门票。“文惠卡”每张面值500元,市民只需支付100元,余下400元由政府直接补助,部分场次享受补贴后的票价不足10元,两个月内抢购一空。据“文惠卡”大数据显示,各市属院团2015年卖票演出914场,同比增加90.2%;平均上座率88.8%,同比增幅超过1倍。2016年,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市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文化惠民卡增发至10万张,深受群众好评,首发当日抢购一空。
    二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在已实施文化信息共享、数字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等数字化工程的基础上,2015年以来,天津市陆续实施了基于移动终端的数字群艺馆和数字非遗、“公共文化民心桥”互动平台、“百姓选书我买单”百姓参与图书馆新书采购等新一批数字公共文化工程,进一步丰富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供给。2016年,本市还将实施“天津文化云”项目建设,把公共文化资源线上服务作为项目建设的首要任务。此外,还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超级校园”网站合作,弥补公共文化服务受众群体短板。
    三是实施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工程。2015年下半年,市政府召开全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工作推动会,全面启动工程建设任务,该项工程已被列入2016年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工程完成后全市公共图书馆将形成“一张网”服务平台,百姓可就近在任意一家图书馆借还全市20个图书馆的全部图书。
    四是完善一区一品群众文化活动发展格局。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文化活动的扶持力度,支持各区县重点打造了“和平杯”中国京剧票友邀请赛、“东丽杯”全国群众文学评奖、“鹦鹉杯”全国手风琴大赛等品牌活动,实现了国家级和市级群文品牌在各区县的全覆盖,巩固了全市文化活动“一区一品”发展格局。2016年,市文广局将继续集中优势资源,将全部品牌活动纳入“天津市市民艺术节”大平台,打造群众文化活动的“组合拳”和“升级版”。“首届天津市民艺术节”即将于4月2日开幕,年底闭幕,历时9个月,以“温馨365·文化进万家”为主题,遵循“月月有活动,区区有特色”的办节宗旨, 内容涵盖文艺演出、文化赛事等文化服务,书画、工艺美术品等文化产品展览展示,非遗会展、数字文化互动等文化体验。艺术节将集中全市公共文化单位优势资源,全年共开展1000余场活动。特别是重点打造“品牌驻万家”“丹青绘盛世”“文化志愿行”“网络梦想秀”“书香润津城”五大板块30余项重点活动,为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区县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典型经验做法值得借鉴
    在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和天津市《实施意见》过程中,天津市明确要求各区县党委、政府要制定出台本地区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切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天津市各区县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将各项贯彻落实工作与本区域特色工作相结合,纷纷走出一条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跨越升级的新路。和平区、河西区、北辰区作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大力开展区县、街镇、村居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并在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方面取得历史性突破,健全配齐街镇专职工作人员和村居文化管理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在全市乃至全国位于先进水平。武清区新建区级文化中心涵盖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等功能载体,总面积7.5万平方米,并新建多个街镇文化广场,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蓟县作为天津唯一的县级地区,继和平、河西、北辰三个示范区后,率先解决了基层文化干部编制问题。滨海新区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模式实现文化供给与百姓需求有效对接,打造“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平台。宝坻区依托传统文化挖掘,不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了京东大鼓艺术节等全国性品牌活动。西青区于2015年底率先出台本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意见,并在基层文艺社团建设方面取得丰硕成果。东丽区依托“东丽杯”群众文学评奖,不断繁荣文艺创作,为天津乃至全国群众文艺人才培养做出积极贡献。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发挥城区优势,通过举办马祖文化旅游节、家庭艺术节、外来务工人员艺术节、老年艺术节等活动,丰富百姓文化生活。津南区、静海区、宁河区公共文化服务关注基层、贴近百姓,打造多个各具特色的文化大院和村居文化室,为农村百姓提供便利的文化服务及培训。
    今后工作中,天津市将围绕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以更加严谨的标准、更加务实的举措推动全市公共文化工作再上新水平,实现新跨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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