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从“办文化”变为“管文化”

来源:人民日报发布时间:2016-08-04 09:30
    在天津,通过直接补助,市民只需支付100元即可购买面值500元“文惠卡”,可用于购买11个市属专业院团的演出门票,部分场次享受补贴后的票价不足10元。2015年,通过发售6万张文惠卡,各市属院团当年卖票演出914场,同比增加90.2%,平均上座率88.8%,同比增幅超过1倍,极大地促进了天津文化演出市场的繁荣。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让政府实现了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由专业的社会机构提供优质服务,解决了传统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单一、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效能偏低等诸多问题。
 
  2015年5月,国办转发《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此后,文化部印发《文化部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发布了本级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具体目录。据统计,辽宁、江苏等25个省(区、市)已出台了适用于本地区的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意见。2015年以来,全国各省(区、市)安排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超过20亿元。
 
  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中,承接主体类型众多,公共文化服务种类繁杂,服务内容和方式千差万别,不同群体的文化服务需求也各有侧重,所以因地制宜显得尤为重要。
 
  基层群众的实际文化需求是什么?群众都想看什么?2016年初,辽宁省向全省14个市发放了调查问卷,在深入了解群众需求的基础上,结合省直艺术院团的特点,科学规划演出服务计划,确保适销对路。此外,山东、内蒙古、四川、江苏等地通过购买服务,以委托管理或服务外包的方式促进公共文化机构的专业化运营。
 
  如何在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规范管理、加强考评,是各地致力于解决的又一问题。重庆市严把准入关,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择优遴选考察,在实地观看演出节目、征求群众意见、查询演出团队依法经营情况后,对达标的演出团队公示,认定演出服务资质。
 
  随着探索的推进,各地也相继发现了一些问题:作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各级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和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还不够紧密;政府部门对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主题、内容和形式等方面有特定要求,社会性承接主体对这类服务和产品不够熟悉,目前承接主体仍然以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为主;购买内容比较传统,集中在演出服务和图书馆、剧场等文化场馆的委托经营……
 
  文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指导和推动各地文化厅局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将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选择部分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进行经验介绍。同时,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常态跟踪和宣传机制,形成长效机制。(记者 郑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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