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水平

来源:青岛日报发布时间:2023-11-21 14:00
全区水源地水质优良率常年保持100%,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
 

  今年以来,青岛市崂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突出“三个导向”,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层层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崂山。

  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严查矿产资源、工业、旅游、交通开发建设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核查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问题点位152个,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提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在崂山水库及6个“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界标、警示牌、宣传牌90余处并安装隔离防护网。组织开展市区两级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提高了各部门应急联动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累计开展水源地执法36次,全区水源地水质优良率常年保持100%。推进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资3000余万元,建设管网70余公里,建成污水处理模块7个,日处理能力900余吨,为重点模块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实现模块出水远程实时智慧化监管。

  立足辖区实际,今年首次将生态保护监管落实情况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进一步压实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管理机构以及各街道的监管责任。将自然保护地内农村环境各要素纳入乡村生态振兴考核,促进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等工作开展,倒逼村容村貌提升,村居环境改善。将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管、生态红线管控等工作纳入林长制绩效评价体系,做到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有效衔接、共同保护。每季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查阅“一村一档”信息库、长效管护机制等档案资料,随机抽取部分污水模块检查运维管理工作现状、成效等。

  同时,开展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使用30米精度卫星数据及19个生物气候变量,借助计算模型开展成效演变量化分析,科学评价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质量。根据评估结果,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生态系统结构等指标较好,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总体生态环境状况良好。创新建立全市首个自然保护地联合执法机制,明确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在线索移交、司法协作、会商联络、信息共享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为进一步改善自然保护地多头治理现状,提升各部门履职成效,有效加强自然保护地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全市率先实行环保与海警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在海洋工程项目监管、查处陆源污染、打击海洋环境违法行为等领域开展合作和资源共享,已组织海上联勤联动执法行动4次。(张绪霞  殷鹏)


记者:君君